首页 资讯 正文

宿迁养犬条例7月1日施行,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

体育正文 132 0

宿迁养犬条例7月1日施行,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

宿迁养犬条例7月1日施行,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

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(rìxùn)(记者 陈勇)6月25日,宿迁市召开《宿迁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专题新闻发布会,市公安局、司法局、农业(nóngyè)农村局、城管局等部门(bùmén)负责人出席(chūxí),解读条例核心内容并(bìng)回应社会关切。该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,标志着宿迁养犬管理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新阶段。 市公安局副局长杜鹏介绍,条例历经10个月起草修订,以“全生命周期管理”为核心理念,构建养犬登记、免疫、经营、收容等闭环体系(tǐxì)。条例明确六大亮点,包括实现全市域(yù)覆盖、细化部门职责(zhízé)、平衡养犬人与公众权益、创设吊销登记证、没收犬只(zhǐ)等。 针对养犬登记,宿迁市已上线(shàngxiàn)智慧管理(guǎnlǐ)系统,市民可通过“宿心办”APP线上申请(shēnqǐng),线下选择83个免疫(miǎnyì)点办理犬牌。条例还划定大型犬标准(体高超60厘米、体长超100厘米)及36种烈性犬名录,重点管理区内禁养,违者将面临罚款及犬只没收。 市司法局(sīfǎjú)副局长邱耀久指出,条例设置阶梯式处罚(chǔfá)措施(cuòshī),对未免疫、超量饲养、公共区域遛犬等行为,先责令整改,逾期不改再处罚。例如,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最高罚2000元并没收犬只;未按时接种(jiēzhǒng)狂犬疫苗又逾期不改,最高可罚(kěfá)5000元;未清理犬粪拒不改正者罚200元。 市农业农村局(jú)副局长张银燕表示,全市设83个官方授权免疫(miǎnyì)点,城区44个、乡镇39个,提供免费国产(guóchǎn)狂犬疫苗接种。免疫后发放统一制式《犬类免疫证》,遗失可补办。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社区开展集中免疫,并(bìng)严管疫苗冷链运输,确保防疫安全。 市城管局副局长许彬强调(qiángdiào),针对流动售犬(quǎn)、犬粪污染等顽疾,将采用“智慧监控+错时执法”模式:通过城市(chéngshì)监控平台实时(shíshí)预警,重点区域定点值守,并对违规者采取罚款、暂扣物品等措施。市民可通过“市民城管通”或12345举报,共同维护城市环境。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还了解到,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(fǎguī),效力高于此前(cǐqián)行政规范性文件,且处罚权限更严、覆盖范围更广。医院、学校、商场等(děng)18类场所设置禁入标识的,禁入犬只。另外,遛犬需佩戴犬牌、系两米内牵引绳,并在人员密集区采取收紧(shōujǐn)措施。
宿迁养犬条例7月1日施行,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